台灣的西餐廳一般都把 Filet Mignon 中譯作「菲力牛排」。提到「菲力牛排」,就想起自己當年的一樁糗事以及先父給我的教言。
我來美的第三年,父母連袂來美東看我們家小。由於平常儉省,家人打牙祭的時節,多是有貴客到訪的時候。父母來訪,當然是貴客,照例要打打牙祭。
於是一家老小利用周末假日,找了附近一家很不錯的老美餐館去開洋葷。
母親說胃口不是太好,分父親盤裡的吃一兩口就可以了。父親的英文又早已還給英文老師了,所以就由我全權代理點菜。
當時我看到菜單中海鮮類裡有個 Grill Filet Salmon 就用我在台灣吃牛排的「經驗」來判斷,想菲力牛排就是 filet 這個字。grill 是在架子上燒烤的意思。至於 salmon 就是鮭魚的意思。十幾二十塊錢既有菲力牛排又有鮭魚可吃,真是物美價廉。
我肚子裡想,母親吃不下,父親不吃魚可以吃牛排,點了這個海陸大餐,剩下的還可以給家裡幾個小饞虫加餐... 。
等菜上來以後一看,陸地被海水淹沒了,只有鮭魚沒有牛。
找了 waiter 來問,他說我點的 Grill Filet Salmon 就是這個樣,沒有包括什麼牛排。
原來想打個牙祭大家高興一番的,也因為自己沒把英文讀好,不明就裡地把台灣「傳統」的「菜名」想當然耳地套用,出了個大洋相。
那次父母臨行前,父親語重心長地告訴我說,「讀書要求甚解,年紀大了,千萬不可想當然耳地人云亦云,教壞了小孩」。
這也是父親生前最後一次的教訓我。
在美國 filet 是指沒有骨頭的肉片。
如果與 sirloin 放在一起,就是沒有骨頭的後腿肉,否則多半有骨。
同理,如果與某一種魚的名字放在一起,就是剔掉脊椎骨的魚肉片。
台灣叫 Filet Mignon 為「菲力牛排」不是錯,但絕不是對。
至於為什麼這麼叫,為什麼用音譯而不採意譯... 等等,已超過咱這《七事堆》的範疇。
希望不再有像我這樣的糊塗蛋,到餐館看到了 filet 這個字就以為是牛排,進而點烏龍海陸大餐 *_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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